乳腺癌转移具有器官选择性,晚期乳腺癌骨转移发生率为 65%-70%,27%-50%的患者首发症状为骨转移。椎体是乳腺癌骨转移的常见部位,约占 50%,其次是肋骨、骨盆、颅骨、肱骨等。
骨转移部位主要表现为 "溶骨性病变"。疼痛是大多数骨转移的首发症状,发生率为 80%,有些病灶很小,即有疼痛。
对于乳腺癌患者来说,发生骨转移本身就表明预后相对较好。
骨转移的诊断
乳腺癌骨转移常引起一系列骨相关事件,如顽固性骨痛、高钙血症、病理性骨折、功能障碍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甚至导致死亡。通常,骨转移可通过以下 4 项检查确诊。
1. 骨放射性核素扫描
用于乳腺癌骨痛、骨折、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钙血症等可疑骨转移的常规初筛诊断。
2. 核磁共振成像、CT 和 X 光检查
用于确诊骨转移的影像学方法。
3.正电子断层扫描
乳腺癌骨转移治疗后,对病情的追踪效果优于骨扫描,但不作为常规推荐。
4. 病理诊断
必要时需要进行骨活检以获得病理诊断。
治疗策略
乳腺癌骨转移治疗的目标是预防和治疗骨相关事件、缓解疼痛、恢复功能、改善生活质量、控制肿瘤进展和延长生存期。
乳腺癌骨转移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其治疗也以全身治疗为主,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双膦酸盐药物等都可以预防和治疗SRE。
合理的局部治疗可以较好地控制骨转移的症状,其中手术是治疗单发骨转移病灶的积极手段,放射治疗是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法。
放射治疗
在肿瘤患者的生存期内,放射治疗可以预防或缓解骨转移病灶带来的症状或功能障碍。
放射治疗在乳腺癌骨转移灶治疗中的主要作用是缓解骨痛和降低病理性骨折的风险。通过与双膦酸盐、抗肿瘤治疗 药物 进行分子分型,可以大大提高治疗效果。
体外照射的主要适应症有
缓解疼痛和恢复功能的无症状骨转移瘤;对负重骨转移瘤(如脊柱或股骨转移瘤)进行选择性预防性放疗。
常用剂量和分割方法: 300cGy 次,共 10 次;400cGy 次,共 5 次;800cGy 次,单次照射。
放射性核素治疗
通过静脉导入体内可发射β射线且半衰期合适的嗜骨放射性核素,在骨转移部位聚集并释放射线,从而缓解疼痛并杀死肿瘤。
放射性核素治疗能有效缓解全身广泛骨转移瘤的疼痛,但有些放射性核素治疗后骨髓抑制的发生率较高。临床使用时应充分考虑选择合适的病例和适当的时机。
放射治疗缓解骨痛的有效率为59%至88%。
对于放疗未见效而疼痛不能完全控制的患者,应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使用止痛药,必要时使用双磷酸盐类药物。
手术治疗
对于乳腺癌骨转移患者,手术治疗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骨强度下降、病理性骨折、肿瘤压迫神经等问题,减轻患者疼痛,恢复肢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对于有骨转移的患者,应密切随访观察,早期发现骨转移灶,对有可能发生病理性骨折的长骨是否需要手术做出适当判断,争取在骨折和截瘫之前进行有效的手术治疗。
乳腺癌骨转移的手术治疗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单纯内固定术;
病灶清除加内固定
病灶清除加人工关节置换;
脊髓受压后减压,重建脊柱稳定性。在治疗病理性骨折时,或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因脊髓受压而减压后预期生存时间大于 3 个月时,可考虑选择性使用固定疗法。
预防性固定疗法可有选择性地用于预期存活时间大于 3 个月并伴有以下症状的乳腺癌骨转移患者:
长直径大于 2.5 厘米的股骨转移灶;
股骨颈骨转移
骨皮质破坏 >50%。
镇痛治疗
镇痛药是缓解乳腺癌骨转移疼痛的主要方法,骨转移疼痛的镇痛治疗应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癌症镇痛三阶梯指南:
首选口服和非侵入性给药途径;
分步给药;
定时给药;
个性化用药;
关注具体细节。
提示
1. 非甾体类抗炎药是骨转移药物疼痛治疗的基础用药,当止痛效果不佳或出现中重度疼痛时,建议联合阿片类止痛药。
2. 2.按时选择阿片类缓释药物有利于骨痛的持续缓解。
3. 约63%的骨转移患者在持续慢性疼痛的同时伴有突发性疼痛。对于频繁发作的突发性疼痛,应及时增加止痛药剂量以缓解疼痛。
4. 控制突发性疼痛的主要方法是备用速效或短效止痛药,单次剂量一般为日剂量的5%~10%。
5. 5.对于顽固性突发疼痛患者,可考虑使用患者自控药泵给药法。